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孙久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主要是国家的政策和资金的吸引。国家级贫困县在各级地方政府中会得到重视,同时还可以与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进行国际交流,互相借鉴脱贫致富的经验。 孙久文表示,针对这一点,国务院扶贫办正在研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进退机制。进入的机制就是以贫困人口的数量占乡村人口的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以及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多项指标为标准。比如现在贫困地区人均收入大概是1090元。但是标准的指标在不同时期是不一样的。吴国宝则表示,1994年国家启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时,就实行了常说的“4进7出”,即人均收入低于400元的县全部进来,高于700元的县全部出去。2001年确定的扶贫重点县选定标准,同样包含着贫困县进退的思想和制度因素在内。(中新网财经频道)
附1:我国扶贫开发政策历程
我国第一次大规模扶贫开发政策的调整始于1986年,从上到下正式成立了专门扶贫机构,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确定了划分贫困县的标准,并划定了273个国家级贫困县。后来将牧区县、“三西”项目县加进来,到1988年增加到328个国家级贫困县。 第二次调整是在1994年,国家启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经过重新调整,国家级贫困县增至592个。 第三次调整发生在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时年出台,纲要取消了沿海发达地区的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增加了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数量,但总数不变,同时将国家级贫困县改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此为标志,我国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下一阶段。
附2:我国近年来扶贫线标准变化
2007年,按绝对贫困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785元,按低收入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统一为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9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
2010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